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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在我校召开首设八大专委会(图文)

时间:2014-12-29 15:56:39  来源:新闻中心   编辑:  作者:黄瑶 张淼  点击:

羊城晚报新闻链接:http://www.ycwb.com/ePaper/ycwb/html/2015-01/03/content_623543.htm?div=-1

     12月27日,广东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4年学术年会在我校召开。中国卫生法学会、国家卫计委政策法规司、全国人大法工委、广东省卫计委、广东省法学会等单位领导和嘉宾,以及edf130壹定发师生代表共300余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对卫生法学领域的热点问题,包括食品药品安全、医患关系、医疗损害等进行了深入解读与研究。同时,大会进行了换届选举,确定了广东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理事以及常务理事等人选,并首次设立了八大专委会。会议当天还举办了五场专题学术讲座,医患纠纷、器官移植等问题成为大家讨论的焦点。

姜虹连任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会长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指出,要加快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法律制度。依法加强和规范公共服务,完善医疗卫生,食品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在此大环境下,广东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4年学术年会在我校如期召开。
    27日上午九时,会议正式开始。副校长宁习洲在开幕式上致欢迎辞。中国卫生法学副会长沙玉申、广东省法学会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陈瑞光,对本届会议的顺利召开表达了祝贺。沙玉申肯定了广东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以下简称“学会”)的办会理念与现有成就,指出学会众专委会的成立是一次具有创新、改革的广东精神的先行先试,中国卫生法学会对此创举非常认可,并有意在今后尝试进一步发展成熟的专委会成为国家级的专委会。陈瑞光也充分肯定了卫生法学研究会的工作,并认为本次会议的胜利召开将有助于推进我省卫生法制工作,促进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促进大健康产业的良性有序发展。
    我校党委副书记、广东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会长姜虹代表学会,向大会作了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并对五年来的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同时针对现有成果与不足,制定出下阶段的工作计划。姜虹指出,卫生法学是一门新兴学科,年轻的学会仍有很大发展空间,学会将坚持国际化办会理念,深化理论研究,创新学会机制,加强协同创新,积极服务广东,为法治广东做出更多贡献。
    随后,大会进行了换届选举,由姜虹担任第二届理事会会长,我校司法鉴定中心主任王慧君等任副会长,我校卫生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杜仕林担任秘书长,广东省和谐医患关系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王辉等担任副秘书长。另外,大会还选举产生了理事、常务理事、各专委主任、副主任和秘书,并通过了修改《广东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章程》的建议,以及《专委会规则》和《研究与发展基金的管理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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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八大专委会与专项基金,属全国首创

    本次大会宣布设立卫生法学理论研究专委会、司法裁判研究专委会、公立医院法律专委会、民营医院法律专委会、司法鉴定法律专委会、美妆养生保健与食品法律专委会、医药知识产权专委会、卫生法律实务专委会,并决定设立广东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卫生法学研究与发展专项基金。
    记者从大会获悉,卫生法学理论专委会由应飞虎担任,司法审判专委会主任由佘琼圣担任,公立医院法律专委会主任由曾其毅担任,民营医疗法律专委会主任由林志程担任,卫生司法鉴定专委会主任由王慧君担任,卫生法律实务专委会主任由杨会林担任,医药卫生知识产权专委会主任由李永华担任,美妆卫生法律专委会主任由朱尧担任。
    姜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在研究会下设八大专委会在卫生法学领域,无论是全国层面还是全省层面均属首创。她表示,此举为整合我省医药卫生资源、构建信息交流平台创设了有利条件,将有助于进一步团结、凝聚我省医药卫生领域卫生法学理论与实务的管理者、专家学者和实务者,实现学会、政府与企业三者之间的协同创新和优势互补,推动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大健康产业的规范、快速发展,并为推动卫生法学学科发展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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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纠纷、器官移植问题、大健康产业规范发展成讨论焦点

    会议当天举办了五场专题学术讲座,国家卫计委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石光作了关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医药卫生政策改革走向的专题报告。edf130壹定发南方医院药材科主任、主任医师刘志霆,中国药科大学教授、律师邵蓉也对卫生法学领域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会议重点讨论了器官移植中的生命伦理问题、广东省化妆品监管中的法律困境及对策、原研品与仿制品的区分等议题。
    “我国移植相关伦理学研究及法规建设相对落后;供体器官来源、布局不合理,受到国内外多方面诟病;器官分配和利用体系不健全。”华中科大同济医学院器官移植研究所教授陈忠华在专题报告中详述了我国器官移植的现状,他提出,器官移植应遵循10大伦理学原则:“非不得已,不得为之”、知情同意、绝对自愿、生命自主、无害、有利、公平、互利互惠、隐私保密、非商业化。
    医患纠纷也一直是卫生法学界研究的重要问题。“医患纠纷的解决不能光靠沟通。”在公立医院法律专委会主任、珠江医院院长曾其毅看来,医患纠纷究其原因主要是患者对医院的期望值过高,而目前医疗技术又无法满足患者过高的期望值。所以他认为解决医患关系的首要问题便是提高医疗技术水平,除此之外也需要更加健全和不断完善的体制机制。
    美妆卫生法律专委会主任朱尧主张通过第三方调解机构来解决医患问题:“以汽车行业为例,以前没有实施‘交通强制险’时,一旦发生交通碰撞事故,双方总是很难和平解决,引入第三方保险公司后,因交通碰撞而发生冲突的状况明显减少。”
    卫生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杜仕林认为:“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胜利召开,对大健康产业的规范快速发展带来千载难逢的机遇。大健康产业的发展存在良莠不齐、劣币驱逐良币情形,只有通过加强相关立法和监管,通过严格监管来实现优胜劣汰,才能实现大健康产业的升级换代和良性发展。”
    同时,会议还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对卫生法学领域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解读与研究,促进广东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的发展,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我省的社会经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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